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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关于驾培行业行政准入改革的通知

浏览量:641次发表时间:2018-10-27
   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,经李克强总理签批,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在全国推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   《通知》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,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、实行告知承诺、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,实施“证照分离”改革。其中第27项“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”,明确列入“优化准入服务”的改革方式。    2018年上半年,网传交通运输行业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、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站(场)经营许可、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共3大项4小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。之后,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被正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制。而今,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驾校行政许可保留,但需优化准入服务。《通知》指出,对关系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金融安全、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,保留审批,优化准入服务。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,精简审批材料,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;要压缩审批时限,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;要减少审批环节,科学设计流程;要下放审批权限,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,提高登记审批效率。



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通知